程含章,又名罗含章。字月川,(1763-1832),景东县锦屏镇左所营人,清乾隆二十八年(1763)生于景东。《清史稿》本转载,其祖辈因“左官吏捕杀土寇,惧祸,改姓罗”。乾隆五十七年(1792)乡试中举,嘉庆六年(1801)“大挑”获选,派往广东封川署理知县。嘉庆十三年(1808)前后,先后出任广东化州、连州知州,次年奉调署理雷州海防同知。嘉庆十七年(1812),升任粤北重镇南雄直隶州知州。嘉庆二十四年(1819)升任惠州知府。随后升任山东衮沂曹道,尚未到任,再升为山东按察使;道光二年(1822),升任河南布政使。他提出“欲治河南,必以治(黄)河为先务”的见解,受到清庭的重视。同年再升任广东巡抚。在这以前,他用的是罗姓。升任广东巡抚入觐时,“面奏请复姓,许之。”此后,他先后任过山东巡抚、江西巡抚。道光四年(1824)“召署工部侍郎,治直隶水利”,他对直隶水患曾几次上疏提出方案,均被采纳,因而实授工部侍郎,时人说他“勤力有方赂,尤明习郡国水利”。次年再改任浙江巡抚,他辞职不准,调往山东。道光七年(1827),因疏劾浙抚刘彬士失职不实,降为刑部员外郎,次年改任福建布政使,后“以病乞归”。道光十二年(1832),七十岁古稀之年病故于景东家乡。程氏政余之暇,勤于读书著述;精于文墨。早期的诗作具有词语简练、情思秀逸的特点。
如五绝《访山人不遇》,寥寥二十字,便把一幅幽深、谧静的山间晨景呈现在读者眼前:“习习林间风,瀼瀼花上露,山青不见人,白云自来去。”到封川上任后,见百姓苦不堪言,便首先废除徭役,受害民众扶老携幼到县衙感谢程含章。程写出古诗《三甲民》作答曰:“嗟我三甲民,离城十里间。朝朝送竹木,月月出緡钱。妇女任徭役,包羞裙不完。贫家典儿媳,中户鬻田园。”百姓感激他说:“使君实话我,鸡犬夕安眠”。程觉得这是份内之事,“吾职固应尔,诅祝胡为然?”程清廉自奉,“爱民洁己”。《清稗类抄》载,当地百姓称他为“罗青天”。程氏一生著作颇丰,主要有《读鉴辩正明论述要》、《江右集》、《岭南集》、《续岭南集》、《中州集》、《程月川集》等书。至晚年,程将《岭南集》和《续岭南集》重新编次,加上后来新作,辑为诗四卷、文十卷、公牍四卷,定名为《月川未是稿》梓行问世,并写有《程罗氏瞻族义田记》一卷,后人收入《景东厅志》。今已载入《思茅地区文化志•人物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