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有拔,又名罗旭光,镇沅县振泰乡人,生于清宣统三年(1911),被错处死于1951年。他从小爱好体育运动,民国15年(1926)冬,振泰区举办小学校运动会,罗有拔初露锋芒,一人夺得3个第一名,当时云南省教育厅派到振泰视察教育的“省视学”施兰轩十分看中,便授意校长推荐,由他将罗带到昆明进入云南省第一师范学校深造。罗在省师4年中,刻苦进行体育锻炼,他每天腿部绑上铅块,身穿15公斤重的无袖铁甲褂子跑步、跳高、跳远,春夏秋冬不间断,终于成为省运动员中的骨干。
足球、排球、篮球他都爱好,在一次足球比赛中,他在本队的二门位置上,一脚将球射入对方门内,顿时引起一场喝彩,次日报社作了报道,从此得“罗大脚”的外号。民国19年底,省师毕业后。考入滇军卢濬泉主持的教导团第一期交通科,后晋升为排、连长官职。民国21年秋,罗回乡探亲,时值第二殖边督办公署在普洱举办全区运动会,罗在振泰邀集一批体育爱好者组队参赛,到普洱后,与镇沅合为景(东)镇(沅)队。该队足球、排球、篮球赛均获第一各,罗有拔的单项比赛,多项获个人第一名。他的精彩表演,受到普洱中学校长的青睐,当即聘任普洱中学体育教官。不久,罗辞去教务,回昆明进入龙云所属部队,先后任少校团副和营长职。民国22年(1933)9月,国民政府在南京召开第五届全国运动会,罗被选为全省主力队员,参赛了掷铁饼、标枪、三级跳远、1500米跑,有的项目为云南争了光。
民国24年10月,第六届全国运动会在上海举行,云南省只有罗有拔、赵泽新参加,当时的上海《申报》载:“罗系参加跳远、三级跳远2项,赵系加入100公尺和200公尺竞赛,两君曾创滇上(述)两项运动的新记录,闻成绩可与国内名将相埒,山国出强,将于此二君见之矣。”民国25年,昆明举行全省运动会,罗在撑竿跳高、三级跳远和跳远三项独占鳖头。民国36年12月,号称全国“球王”的足球名将李惠堂率香港足球劲旅青年队入滇与云南队对垒,被称为“铁脚神威”的罗有拔在场上对“球王”追踪堵截,使云南队多次化险为夷。新中国建立后于1950年5月,受聘于景东二中任教,1951年2月镇反时被错判死刑,1987年平反,恢复政治名誉。生平已入地方志。 |